《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账户注销须知》

亲爱的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用户:

您在申请注销流程中点击同意前,请您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下列“注销须知”事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如您不同意下列任一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账户注销操作。如有需要,可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5-9,也可联系在线客服或通过网站“帮助中心”查询相关说明。您通过网络页面确认申请注销,视为您同意接受本提醒所有内容。

1、如果您确认需要注销账户,您的账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您所申请注销的中国邮政在线平台账户(平台指中国邮政网上营业厅、域名为11185.cn,中国邮政App,中国邮政微邮局微信服务号、中国邮政商城小程序)是您依照与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约定注册并由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提供给您本人的账户;

(2)在最近一个月内,账户没有进行更改密码、更改绑定信息等敏感操作;

(3)自愿放弃账户在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商城系统中的资产和虚拟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积分、优惠券等),并确保账户中无拍卖保证金、无欠款;

(4)账户内无未完成的订单和服务;

(5)账户已经解除与其他网站、其他APP的授权登录或绑定关系;

(6)账户对应的中国邮政业务平台支付账户已注销,且已妥善处理了中国邮政支付账户下的所有问题;

(7)您应确保您有权决定该账户的注销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引发任何投诉争议,由您自行承担并使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免责。

2、在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账户注销期间,如果您的账户涉及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举报、诉讼、仲裁、国家有权机关调查等,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有权自行终止本账户的注销而无需另行得到您的同意。

3、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账户一旦被注销将不可恢复,请您在操作之前自行备份账户相关的所有信息和数据。请您保存好订单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凭证、票据等资料,否则您有可能须支付额外的账户和订单查询费用,或无法享受售后服务。

4、注销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账户,您将无法再使用本账户,也将无法找回您本账户中及与账户相关的任何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您将无法登录、使用本账户;

(2)本账户的个人资料和历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头像、购物记录、关注信息等)都将无法找回;

(3)您的账户名称将被释放,供其他用户进行注册;

(4)您通过本账户使用、授权登录或绑定本账户后使用的中国邮政相关或第三方的其他服务的所有记录将无法找回。您将无法再登录、使用上述服务,您曾获得的优惠券、积分、资格、订单等账户权益及其他卡券等视为您自行放弃,将无法继续使用。您理解并同意,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无法协助您重新恢复上述服务。请您在提交注销申请前,务必先了解您须解绑的其他相关账户信息,具体可与我们的客服联系。

5、注销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账户并不代表注销前的账户行为和相关责任得到豁免或减轻。

6、本通知未尽事宜,中国邮政在线业务平台平台将依照与您约定的《中国邮政会员注册与服务协议》执行。